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修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和要求现将《芦山县鑫源燃气有限公司芦山县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项目及芦山县天然气工程项目供气工程(二期)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芦山县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项目及芦山县天然气工程项目供气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芦山县鑫源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雅安市芦山县
建设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地址: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S210线新车站右侧
联系人:陈忠新
联系电话:13458855427
芦山县天然气供气管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