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成都华唯门业有限公司
成都华唯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木门生产的企业,产品主要包括免漆木和实木门(实木复合门和实木贴板门)。随着消费者对室内套装门的产品需求变化,成都华唯门业有限公司拟新增投资100万元,对企业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技术改造,以达到在产能不变的情况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文要求,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部令1号)中“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第24类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可知:“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需要编制报告书;②其他的需编制报告表”,本项目油性漆(含稀释剂)使用量小于10吨,属于其中“其他”需编制报告表,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类型为报告表。
为此,成都华唯门业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厂区环保设施现状
通过现场踏勘以及咨询建设单位,厂区现有环保设施照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