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井研县中医医院
2012 年井研县财政投入499.81万元,向省市争取500万元,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2000万元,合计2999.81 万元用于井研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2017年5月完成整体搬迁并投入运营,随着业务的发展,业务用房日趋紧张、专业科室布局不合理、中医服务能力已严重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突出,为了改善就医环境和就医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服务功能,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医疗服务,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井研县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 -2020)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井研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二期建设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提上议事日程。
井研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原计划于井研县中医医院院内预留建设用地内实施,因门诊大楼实施将大量占用现有绿化用地,将会影响就诊环境,经井研县人民政府同意,井研县自然资源局于中医医院老院区对面另外划拨土地20亩,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井研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地址发生变动,属于重大变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本项目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业主委托我单位重新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接受委托后,通过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等工作,结合本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井研县中医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新址)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呈报审查,待审批后作为开展项目建设环保设计及主管部门环境管理工作的依据。
项目拟建地块现状
项目北侧现状(井研县中医医院老院区)